乱伦包括同性吗?

看到一个 采访的段子,嘉宾大意说:「父亲不能和儿子结婚吗?禁止乱伦是为了防止繁衍上的问题,而同性恋不会生育,所以乱伦不包括同性。」

莞尔的一段话。

它通过夸张把人带入对现实的反思——「乱伦」这类概念是理性上的考量还是仅仅是规范?它有它的局限性吗?有时代的局限性吗?

顺着了解,发现这段话也被断章了。原本这个例子是被嘉宾拿来反对同性婚姻的——如果同性婚姻具有法律效益,(乱伦又不包括同性)父亲岂不是可以通过娶儿子来避免遗产税?

又比如说同性婚姻和《圣经》里的教义有冲突,那教堂应该对同性婚礼开放吗?「2009 年时,瑞典信义会于例行的宗教会议中举行表决,高票通过接受同性伴侣在教堂中举行婚礼。」——上帝似乎也得接受民主监督?

又比如中国其实有方法可以让同性恋者合法组建家庭。比方说一个 60 岁左右的人可以收养一个 30 岁左右的人,以法律上的父子关系作为同性伴侣生活——这算什么事?

看着是玩笑话,但其实在严肃地讨论同性婚姻立法这件事啊。抛开噪音,反对同性恋婚姻的论点主要在制度的具体执行及伦理上的考量,而不是同性恋合法会吸引人做同性恋、人类基因就灭绝了这种论调。

关键在于对「婚姻」这个词的澄清。

有观点认为「婚姻」本质上只是一种契约;或者「按《说文解字》解释:婚,妇家也;姻,婿家也。所以,婚姻就是一个女的嫁到一个男的家中。」;或者「在基督教教义中,婚姻被认为是上帝见证下的结合,即受到神的庇佑的男女合作关系。」;又或者「在法律上的概念设计之初包含的权利与同性伴侣所需要的权利并不完全重叠。」

总之——同性恋的权益当然得受保护,但可以不用「婚姻」这个词。是这样吗?

反过来,就用这个词又如何?

笑话比我想象中有更大的力量啊。它通过夸张或颠倒,从现有的合理性中推出奇怪的结论吸引/逼迫人反思,很有趣的思想实验。

IMG_4866.PNG IMG_4866.P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