陀翁在《罪与罚》提出了两个问题:「困境里的人为什么能选择活下去?」答案是信仰,代表人物索菲亚;「信仰破碎的人又该如何活下去?」答案是爱,指向主角拉斯科尔尼科夫(罗季昂)。
罗季昂有一套自洽的「平凡的人与不平凡的人」理论,在这套理论下,杀人被他正当化了——那些推进世界的不平凡的人可以为了理想干任何违法的事。但这种想法其实并非罗季昂所独有的,比如他在行动(杀人)前就在饭铺听到有年轻人聊着类似的东西。谁不会有各种异想天开的想法、疯狂的想法、自洽的想法。可为什么他能如此义无反顾地去实践呢?
他思考得太多了,而且他意识到自己思考的太多了——思考对他而言成了一种巨大的内耗。他试图从这条没有尽头的困惑中解脱出来,迫切地想要投入到生活里去——杀人这件事对罗季昂而言就更像是一个测试,验证他是否是自己理论里的那种「不平凡的人」。如果他是,那他就可以毫无顾忌地朝着这个目标——以「不平凡的人」的方式「生活」。
他失败了。
罗季昂对自己杀人这件事并不感到愧疚。整本书一直推进到最后他自首、被流放,他也仍然相信着自己的理论。他不觉得自己的行为本身有什么错误——诚恳地说,认错这个行为对他来说并不难,谁不会犯错?但悲哀的是,即便他能毫无保留地坦白自己犯下的罪(无非是承认自己做过的事罢了),可他确实完全从心底里不认为自己做错了,也不因此而感到悔恨。他活在自己的理论里,那套理论完备、自洽。无论罗季昂怎么思考,最多也只能得出如果有错,也只错在他没有坚定下去。
但普世道德在追问他,生活在不断拉扯他。他的感受,真切的感受与理念上的冲突在动摇他——即便在他的逻辑里,杀人可以在某些情况下具有合理性,但当他在真正实施这个行为的时候毕竟还是无法心无波澜。
难道他在杀人之前意识不到这些吗?不是的。罗季昂当然知道如果对「平凡的人与不平凡的人」这套说法追问下去会引出「你怎么有权利掌握别人生杀」等问题——但当你质问自己这个问题的时候,就已经表示你没有权利了。于是可怜的罗季昂啊,他大概以为这世界的糟糕就源于没有人真正去做——而去做明明那么简单,只要你有勇气弯腰,就能拿起权力——于是他去做了,可他做的不彻底。他照着聪明人的方法行事——他毕竟还需要逻辑,不能完全舍弃良心,于是他失败了。
他把自己的失败归咎于犯罪的不完美以及犹豫——但既然失败了,他为什么要自首呢?他明明可以通过自杀解脱,为什么还要活下去?为了什么而活下去?是他的怯弱和虚伪吗?还是说他真的错了?有另一种生活?
他不知道。
罗季昂无法接受为了生活而生活,他需要给自己找个理由——但他鼓起勇气投入自己以为的那种生活时,却犯了大错。他当然是迷茫的,即便他的那套理论是对的,至少现在确定了那套理论不适合他。我们看到罗季昂最后似乎被索菲亚,以及她代表的基督精神救赎了。活在现世的人没法理所当然地接受别人的牺牲。罗季昂花了很大的力气试图和那些不可避免的、被动的关系或接触分离。他不能接受妹妹为了自己牺牲感情;他故意冷漠对待索菲亚的关切。可索菲亚,这个天真的女孩呀。她那么无私、宽容、坦诚地生活在世上,那么勇敢地「爱」着罗季昂。罗季昂终于无法对这一切无动于衷,愿意去面对这无法避免的接触,愿意去解决这个真实的「问题」,愿意去爱,愿意去体会索菲亚的信仰。
也许最后的那个梦算是罗季昂的一个论证——「想象一个人人都以为真理掌握在自己手里,人人都不愿意去理解别人的世界。」我们的主角大概就试图通过爱去理解别人,因此愿意去了解别人的信仰。
但让我们暂时抛开逻辑吧,生活也需要一点浪漫主义。没关系,这个过程本身会耗尽我们在此岸的时光。